NO.1 凌女士楼下房主阳台搭建的10㎡玻璃房 近日,井冈山凌女士来信反映称,3年前她在井冈山新城区买了一套房子,买在了3楼。今年她回家装修新房,才发现被楼下房主在阳台前搭建了10㎡的玻璃房,凌女士提出了这些质疑:阳光照射玻璃产生反光的辐射,加之家里有小孩,担忧这种辐射会影响小孩;小偷顺爬上楼的后果;下雨叭嗒的响声;高空垃圾的停留;阳台观景的视觉受限制。这些后果很严重,到最后谁来负责?总之,真闹心! 记者电话联系了城管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已经知晓这个事情,他们已经到调查了解,物业部门拿出了设计图纸,说明物业公司默认了这种行为,他联系了物业公司的京总,但是对方不接电话。 NO.2网友“小谢”:信件中提到“建房地点在您老屋旁,拆除几间附房”,这几间附房不是我家的,我怎么拆。当时征我家地的时候政府是何等的霸道,到目前还有些征地的问题还没解决,现在我家地都征完了,没地建房了,就说与政府无关。 您好!关于您反映建房问题,五丰镇已多次回复,在下抄告选建房地点时,因您家符合建房的地方只剩老屋旁。老屋旁有几间矮附房属于您亲叔叔谢和生所有,当时您答应和父母能协调处理好,在办理土地批准书现场勘察时,您将建房地点改在您老屋后的菜园里,因建房地点不符合规划未办理。只要您同您叔叔协调好后,镇政府将与土管、城建人员到实地察看后把证办好。 万安县五丰镇人民政府 NO.3网友“赵云飞”:关于在宅基地上建房子事宜 我是吉安敦厚赵家村的一个普通村民.我家祖辈一直没有建房子,现在住的房子快有百年历史了,已成危房.我父母准备在家里的宅基地上建个新房居住.但最近老有政府官员来阻止.说不让建,不知道是什么道理.现在老房快住不了,新房不让建.你让我们住哪呀.现在我们住在老房子里,万一哪天房子倒了压到人又该怎么办.希望领导多调查研究,多体察民情.如果确有需要建房的还是准予放行! 你好!年3月28日,镇政府组织国土、规划部门及测绘公司到现场测绘,测量该农户宅基地的土地性质,结果为该宗地有38.04平方米的地块属于基本农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严禁农民建房占用耕地,故国土部门不予审批。 吉安县敦厚镇人民政府 “信合圆梦●助学行动”点击阅读原文报名申请元助学金! 北京哪家治白癜风的医院好北京有哪些专科医院治疗白癜风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jianzx.net/jazx/126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