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一男子因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被提起公诉; (网络配图) 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赣康检二部刑诉〔〕17号被告人朱某某,男,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62401********,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家住吉安市吉州区**路**号**单元**房。因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经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决定,于年11月21日被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于年12月25日被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朱某某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于年2月20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2月20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听取了被告人及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年1月至年7月中旬,张某甲(已判决)利用**酒店茶艺部为活动场所,组织卖淫女利用**酒店客房从事卖淫活动,并将卖淫所得中的一部分上缴给**酒店。为了更好地组织卖淫活动,张某甲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在茶艺部名下成立了“楼面部”、“客户部”、“技师部”等部门,招募相关人员从事相应的活动。被告人朱某某明知张某甲组织卖淫,为了获取非法利益,于年8月加入张某甲卖淫组织,为其提供帮助。朱某某在其中担任客户部总监,负责管理所有的业务经理,每月可获得固定工资-元。同时,朱某某本人也会介绍、安排卖淫活动,每人次可获得提成元。至年7月12日,因张某甲决定解散该组织,朱某某才离开。经鉴定,朱某某除领取的固定工资外,共安排卖淫活动次,获得提成00元。 年11月21日,被告人朱某某到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归案情况说明、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刑事判决书、常住人口信息等;2.证人张某某、丁某某、曾某某、邱某某、阳某某的证言;3.被告人朱某某及同案张某甲、杨某某、罗某某、吴某某、李某某、幸某某等人的供述与辩解;4.司法会计鉴定意见书;5.现场勘验检查笔录、辨认笔录。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朱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朱某某明知他人组织卖淫,仍予以协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四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协助组织卖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朱某某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认罪认罚,建议判处被告人朱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李XX今日秒杀优惠!低至1元起! ▍内容来源:南康区人民检察院▍综合编辑:遂川爆料哥▍商务合作:李 爆料遂川本地新闻、奇闻轶事,一经采用,给予10~50元奖励,小编 只剩下7套,原先售价44万起,现在工抵房价格同比优惠7-8万,总价36万,首付18万,4.2米层高复式,可落户可挂学区,民用水、电,周边楼盘售价-00/㎡,可住家可投资,免费看房车全程接待+午餐,咨询热线郭 面积.5㎡,单价只卖/㎡,精装修拎包入住,,南北通透大阳台,契税满五唯一过户费低,新泉小学区房,邓 面积.78㎡,豪华装修大三房,江景房,徐 面积96㎡,黄金楼层三楼。三房两厅只卖53.9万,现房即买即装修,荧屏学区房,契税满二,过户费低,黄 面积93.13㎡,54.8万拎包入住,两房可改三房,楼层好,红军小学学区房,产权清晰过户费低,王王 .53㎡,只卖/㎡,精装修拎包入住,楼层好,双阳台,大三房两厅,送储藏间,杨 92.41㎡,只卖42.8万,三房两厅,带装修拎包入住,读书读泉小泉中,近国光一店,购物十分便利,邹 ㎡,/㎡,精装修拎包入住,房子保护的很好,可算9成新,小区环境十分安静舒适,产证满五过户费低,送大露台已打好阳光棚,郭 豪装3+1户型,送全新双开门冰箱,空气能热水器,空调2架等全套家私电器,拎包入住,折合毛坯60+万,好楼层南北通透,郭 58.8万买正规四房,南北通透电梯房,还赠送露台,现房即买即装修无需等待交房,近5年开发的非老旧小区,胡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jianzx.net/jazx/1163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