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妇幼保健院(医院) 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来源:市卫健委办公室 根据市卫健委《转发关于全面落实我省医疗卫生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计划的通知的通知》吉卫人字[]36号,结合我院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况。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人数:详见《年吉安市妇幼保健院(医院)招聘信息》。报名人员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也可报名。 2、资格条件中的年龄计算截止到年8月1日(含)。30周岁及以下指年8月1日(含)及以后出生人员。 四、报名、考试方式: 1.报名时间:年7月14日—8月7日。 2.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吉安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3.有意者请认真填写《吉安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表》,并将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2张一寸免冠照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交人事科。 4、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 根据考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医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后的合格人选,由人事科办理入职聘用手续。按医院聘任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执行,服务期不少于5年。 七、解释权归人事科。 吉安市妇幼保健院 年7月14日 附件1 扫一扫获取岗位信息及报名表 商务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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