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峡江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峡江县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扫描查看岗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全日制在读学生及现役军人;

  (五)被省、市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专业分类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峡江县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中的年龄、工作经历、学历、其他条件中有关证书要求的截止时间为年10月31日。25周岁以下指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专科、本科专业分类按赣人社字〔〕号文件执行(详见附件3、附件4),研究生专业分类按赣人社发〔〕86号文件执行(详见附件5)。

  四、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年11月19日至11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现场报名

  考生前往峡江县医保局二楼会议室,按要求进行现场报名。不能亲自前来报名的可委托他人带齐报名所需材料代为报名。

  报名所需材料:(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士学位证、职称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2)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需有条形码);(3)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4)《峡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附件2)两份(用电脑录入有关信息后打印);(5)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并在证明中注明应聘者不在试用期内。

  2.现场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持报名所需材料交报名点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由峡江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不退回报名费。

  3.现场缴费

  初审合格后,现场办理缴费、报名手续。

  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未缴费的应聘人员报名无效。

  4.现场改报

  报名并缴费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或调减,并于11月23日前在峡江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应在11月24日17:00前重新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并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一次现场改报。需要改报的考生须到峡江县医保局二楼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并改报。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考生可退回报名费。

  5.领取准考证

  考生请于笔试前两天到峡江县医保局二楼会议室领取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要求参加笔试。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和面试各按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对特殊岗位的招聘,经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考试工作由峡江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峡江县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1.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不指定范围和教材。笔试时间为年12月1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和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等电子设备。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具体复审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详见峡江县人民政府网(   3.面试

  (1)入闱面试人员名单见峡江县人民政府网(   (2)面试工作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入闱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比例少于1:3的全部入闱面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4)面试前两天下午5时前,考生书面提出放弃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考察对象确定

  根据考生的笔试和面试合成的考试总成绩(考试合成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当出现无人递补、面试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时,确定入闱体检对象按以下原则处理: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时,其中笔试、面试合成后的考试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体检前两天下午5时前,考生书面提出放弃产生的岗位空缺,按合成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如合成的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递补对象;如面试成绩又相同的,不予递补)。因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前书面提出放弃和体检后出现的岗位空缺,均不予递补。

  2.体检由峡江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3.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峡江县人社局共同参与。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体检、考察后考生自愿放弃等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四)公示、聘用

  1.经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峡江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报县政府批准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在峡江县内事业单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提出调出县外、离职、辞职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

  五、其他事项

  (一)凡考试作弊和体检、考察后提出放弃的考生,三年内不得报考峡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二)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等其它未尽事宜,将在峡江县人民政府网(   (三)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峡江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峡江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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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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